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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无法登车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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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03 20:39:15 打印 字号: | |

【案例来源】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

【选题特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得逃避,信息化时代通过大数据比对查人找物掌上可控

【两百字简介】被执行人徐天富从2006年开始向亲友借款,共借得资金达60余万元,后因亏损从此走上了举新债偿旧债的恶性循环之路,最终因债务缠身而选择了销声敛迹。李华、兰六生、王燕、陈中俊等六七名债权人先后将徐天富告上法庭。受制于过去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滞后,井研法院在执行徐天富案件中既未发现其下落又未发现其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井研法院引入司法临控措施后,查找到徐天富的出行信息并将其截获,最终使长达十年之久的案件得到有效执结。

【故事梗概】2019年7月2日,随着一声响亮的火车汽笛,成都到沈阳北的K386次列车缓缓驶离站台,踏上了北上的旅程。列车值乘人员在逐车检票的过程中发现,14车23号铺空无一人,列车票务信息显示该铺乘客并未办理过改签或退票手续。列车员这时尚不清楚,这个铺位的旅客已经无法按时登车了。在提前30分钟检票进站的时候这名叫徐天富的旅客被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铁路民警的协助下于成都站验票口当场挡获并带离,已经在返回井研的路上了。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徐天富在十多年前为了承包工程项目,在多名亲戚朋友处借了高达60余万元的债务,之后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导致工程项目失败,徐天富开始了拆东墙补西墙的举债经历,随着债务窟窿的越来越大,已经远远超出徐天富的偿还能力,历经挫折的徐天富索性玩起了消失。心急如焚的债权人在四处寻找未果的情况下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人民法院的身上,希望通过法律的威慑力能迫使徐天富露面并自觉履行债务。在2006年至2008年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徐天富涉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多达十余起,还有一些持观望态度的债权人在私下寻找。无一例外的结果就是徐天富既不还钱也不露脸。案件相继进入执行阶段后,受制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和硬件设施所限,通过传统的银行、证券、车辆、不动产、工商信息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徐天富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讯,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过境迁,随着执行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和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协作力度的加大,司法执行案件的办案水平相较以往早已是鸟枪换炮实现了质的飞跃。尽管执行法官已换了一拨,但涉及徐天富的执行案件并未被遗忘。井研法院通过执行联席会议平台在查人找物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以来,成功带回了长期失联的被执行人,使一批老大难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徐天富,执行法官在恢复案件执行后,及时将其个人身份信息向公安机关作了移送,请求对其采取四级临控措施。在发出临控请求不久后,从公安网监平台传来反馈,被执行人徐天富已经购买好了前往天津的列车车票。根据掌握的车次情况和出发时间,井研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警力果断出击,提前2小时到达成都车站进行布控。在车站民警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一张严密的大网悄无声息地张开,就等着徐天富自投罗网。当目标出现的那一刻,井研法院执行干警迅速现身,在对其亮明身份后及时进行了人身控制,随后带上警车返回井研法院进行询问,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徐天富因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井研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身陷囹圄的徐天富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充分认识到当今社会靠过去玩失踪的把戏来逃避债务已然成为历史,正视现实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出路。在5天的关押期间,徐天富积极通过各种途径筹措了一部分资金,用于4件金额较少的案件;对金额较大的案件在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后与之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鉴于司法惩戒的目的已经达到,在徐天富向人民法院出具具结悔过书后,井研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其采取的拘留措施。

【法官视角】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是被科以法律责任的当事人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解释相关条款的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向社会曝光、进行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将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执行手段多样化的今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制裁惩戒措施多种多样,采取强制手段是实现执行到位的策略,实现执行到位是采取强制手段的目的。仍何强制措施的运用都是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结果的实现中彰显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启示意义】“树无根不生,人无信不立”的古训到了现代社会依然通用,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诚实守信依然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司法作为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义无反顾地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守护良知底线的重任。在信息化时代,被执行人企图通过以往逃避就能蒙混过关的方式来躲债的老伎俩已然不切实际,正确面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并自觉履行方是正道,一切自作聪明的逃避手法在大数据的筛查下必然无所遁形,最终难逃被惩戒的恶果,所欠的法律义务仍然需要履行。与其消极应付,不如积极应对方不枉做事与做人。


责任编辑:井研县法院管理员